維護是指將產品保持在或恢復到符合有關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狀態(tài),并實現(xiàn)其要求功能的綜合性活動。
防爆電氣設備維護時應注意的事項: 一、設備維護后的防爆結構檢查,至少應按以下要求確認防爆性能是否復原。 1.隔爆型電氣設備 外殼的接合面無損傷; 隔爆接合面的長度、間隙符合防爆結構的規(guī)定值; 外殼表面及透明件等無損傷或裂紋; 緊固螺栓的緊固力均衡、緊固螺栓可靠; 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能防止生銹。 2.增安型電氣設備 各部件的最高表面溫度均應不超過規(guī)定的溫度組別; 電氣間隙及爬電距離符合使用電壓的規(guī)定值; 緊固螺栓的緊固力均衡、緊固螺栓可靠; 保護裝置在設定值內正常動作; 電氣連接件應有可靠防松措施,并有有效的防腐措施能防止生銹; 密封部件均安裝在指定的部位,且無裂紋、變形、老化。 二、軟電纜的維護 三、拆除 如果電氣設備被永久地拆除,與之相關的所有供電電源的導線均應被斷開,并且要: a)拆除; b)正確端接到適當外殼內的端子上; 四、緊固和工具 五、環(huán)境條件 六、設備的隔離 (1)除本安電路之外的裝置 內部有帶電部件并且安裝在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除a)、b)或c)規(guī)定除外,不應開蓋。 a)對需要暴露內部帶電部件的工作,可在安全操作程序指導下,采取適用于非危險場所的安全措施進行操作。 這可能需要隔離所有輸入和輸出連接,包括中性導線。這里“隔離”的意思是指拔掉熔斷器和熔絲或斷開隔離器、開關。 可能需要留出足夠的時間,以允許任何表面溫度或儲存的電能衰減到其無法引起點燃的條件以下。 c)在要求 EPL Gc或 Dc的場所。如果經安全評定證明滿足下列條件,在采取非危險場所安全措施后,可以進行操作: 1)在帶電設備上進行計劃的操作不會產生點燃火花; 2)電路具有防止產生火花的結構; 3)危險場所內的電氣設備和關聯(lián)電路不含有可能引起點燃的熱表面。 安全評定的結果應記錄在文件中,其中含有以下信息: —在帶電設備上計劃操作的形式; —評定結果,包括評定時所做的試驗結果; —評定中要求與帶電設備維護有關的任何條件。 設備的評定人員應: —熟悉所有有關標準、實施法規(guī)的要求和現(xiàn)行的說明材料; —獲取進行評定時所需的各種材料。 (2)本質安全型裝置帶電維護 a)危險場所中的維護工作 5)使用有關文件中規(guī)定的檢測儀器。在有關文件中沒有規(guī)定檢測儀器時,僅應使用檢測時不會影響電路本安性能的儀器。 b)非危險場所中本質安全電路和設備的維護工作 非危險場所中的關聯(lián)電氣設備和部分本安電路的維護,當這類電氣設備或電路部分仍然是與危險場所中安裝的本安系統(tǒng)部分保持連接時,應僅限于項a)中規(guī)定的內容。 在斷開危險場所的電路之前,不應拆卸安全柵的接地連接,為便于檢測接地電阻,設有雙重接地裝置可以拆卸單個接地時除外。 七、接地和等電位連接 應該注意保證在危險場所接地和等電位連接處于良好狀態(tài)。 八、使用條件 九、移動式電氣設備及其連線 應注意確保移動式(便攜式、移動式和手提式)電氣設備僅使用于與其防爆型式、設備類別和表面溫度相適應的場所。 普通工業(yè)用移動式電氣設備、焊接設備等不適用于危險場所,除非它們是在安全操作的控制下使用,并對其具體位置進行評定,以保證沒有危險環(huán)境出現(xiàn)。